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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日晚,CBA官方公布了對福建隊和浙江隊在賽后的沖突處罰決定。其中,福建隊外援約瑟夫·楊、浙江隊球隊吳前、程帥澎均被罰款5萬元。
根據CBA方面公布的情況,2023年11月4日,2023-2024賽季CBA聯賽常規賽第六輪場序55,在福建鱘潯興俱樂部福建潯興股份籃球隊(簡稱“福建潯興股份隊”)與浙江稠州金牛俱樂部浙江稠州金租籃球隊(簡稱“浙江稠州金租隊”)的比賽結束后,福建潯興股份隊3號球員約瑟夫·楊與浙江稠州金租隊6號球員程帥澎互相使用不當言語,并引發后續雙方球隊人員情緒激化;此后,福建潯興股份隊隨隊人員李嘯進入比賽場地對程帥澎進行推搡,浙江稠州金租隊33號球員吳前為阻止李嘯使用了不當動作。后經裁判員和雙方球隊其他人員勸阻,事態平息。
對此,CBA公布的處罰決定如下:
為嚴肅聯賽紀律,根據《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準則》(簡稱《紀律準則》)第二章第二十三條之規定,對福建潯興股份隊3號球員約瑟夫·楊、浙江稠州金租隊6號球員程帥澎分別處以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處罰;對阻止對方人員進行推搡時動作不當的浙江稠州金租隊33號球員吳前,處以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處罰。
根據《紀律準則》第二章第二十四條之規定,對福建潯興股份隊隨隊人員李嘯處以停賽2場、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處罰,停賽場次為2023年11月8日第七輪場序68、2023年11月10日第八輪場序76。
以上人員罰款的繳納按照《紀律準則》第一章第十三條之規定辦理。
此外,福建潯興股份隊教練員朱世龍、16號球員黃藝在上述事件過程中情緒激動,特給予警告。朱世龍作為球隊主教練,尤其應該嚴格要求自我,管理好隊員,切實發揮球隊責任人的作用。